一、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2017年 8月 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之控股子公司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租赁”)与关联方东莞御景湾酒店(以下简称“御景湾酒店”)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店收取 300万元的咨询顾问费。租赁期间届满,御景湾酒店在付清租赁合同项下全部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如在租赁期内无违约纪录,可以人民币 1万元的名义价格“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本次交易由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为御景湾酒店就《租赁合同》项下对横琴租赁所负全部债务承
因公司与御景湾酒店同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金额 1亿元人民币,纳入 2017年度公司与御景湾酒店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6.经营范围: 客房、餐厅、歌舞厅(含卡拉OK)、桑拿、美容、美发、附设商场(限于零售)、康乐设施(包括网球场、游泳池、健身室、乒乓球室、壁球室等)、雀鸟展馆、商务、洗衣、及冲晒、影视厅、国际会议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水上乐园。提供演出场所(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7 年 8 月 21 日横琴租赁与御景湾酒店在东莞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合同》、《咨询顾问协议》,同时横琴租赁与海航旅游在签署了《合同》,海航旅游为御景湾酒店提供连带责任,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司于 2017年 4月 24日、5月 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 2017年度公司与御景湾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与御景湾酒店发生关联交易在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金额 1亿元人民币,纳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不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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