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证明材料);(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自行承诺);(六)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8.2具备CMMI以上(含)资质;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
10、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05-2911: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联系电线、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有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制造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应证明材料。
本文来源于ipfs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