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国务院公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以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将钢铁、有色、建材、铁、电
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
施,有序推进。
意见并指出,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快与有关国家商签避免双重徵税协定;同时加大金融支
持力度,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加快境外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布局,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PPP项目
贷款业务。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境外使用,
取消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
意见又称,发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用,设立业务覆盖全球的股权投资公司(即中投海
外直接投资公司)。充分发挥丝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等作用,
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ct)
网友评论 ()条 查看